(1)进场的绝缘导线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填写进场材料检查记录。
(2)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得有接头或扭结。其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3)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在活动地板下时,每一回路及每层楼线路均应绑扎,并有标记。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最好选用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完毕后,应用500V的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电阻,每对回路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0M。
(6)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用穿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8)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不燃或非延燃性材料制成。
9)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最小不应小于I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75n11T12;多芯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0. 5TIIIT12。
(10)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11)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人同一根管内(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
(12)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13)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
(14)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
(15)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50rrlrr12以下时,长度每超过30m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
(16)目前我国的消防事业发展很快,使用总线制线路控制的很多,对线路敫设长度,线路电阻均有要求,施工时应严格按厂家技术资料要求来敷设线路和接线。
(17)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
(18)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500V、量程为0~500MQ的绝缘电阻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20Mfl。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120r/min左右,读数时应采用Imin后的读数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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