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的设备进场及要求


进场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安 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单位办理进场设备检查手续。
一、系统设备开箱检查
系统设备开箱检查由建设单位、监理和设备供应部门共同参加。开箱前检查包装外观有无损坏和受潮,开箱后认真检查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图纸相符,说明书、合格证是否齐全。依据装箱清单和设备技术文件,检查主机附件、专用工具是否齐全;检查设备表面有无缺陷、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记录检验结果,参与检查的人员要签字盖章,作为交接资料和设备技术

档案的依据。
二、主要检查项目
(1)外观检查。
(2)出厂合格证。
(3)设备性能说明。
(4)零部件的数量。
对提供的设备,严格按“定型测试及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流程进行检验,标明其状态,并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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