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射线探伤场所的防护


射线工作总则 (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有高尚的职业 道德,认真学习放射防护知识和法规,以保护自身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为己任。 (2)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wTMP002,按要求划定安全区域、准确设 置‘‘三警”(警告牌、警示灯、警戒绳)、佩(带)齐个人防护用品(个人剂量块、 报警仪、防护服等)实施射线作业。 (3)放射工作管理人员应及时掌握、准确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贯彻 国家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GwF01.88,严格按《放射工作人员 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5294实行个人剂量监测、环境辐射监测制度及个人健 康管理规定,随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审查。 (4)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条件应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GwF01—88要求。 1 0.2放射源存放库安全防护要求 (1)成都消防维保施工单位在工程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放射源存放库的位置。 (2)放射源存放库不得设置在可能有落物的下方或人员密集、施工(交通)(3)放射源存放库的建立事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定,现场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4)放射源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一起存放。 (5)放射源存放库必须经省卫生监督/防疫部门或当地卫生监督/防疫部门 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放射源存放库周围必须设置围栏并加锁,应悬挂电离辐射警告牌,围 栏离射源库至少1 m。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放射源存放库钥匙由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配钥匙。 10.3现场应急处理 (1)应急处理是指发生照射事故时的紧急处理办法,照射事故包括: 1)y源掉出; 2)Y源输入或输出时卡住; 3)y源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在屏蔽室内等。 (2)在出现照射事故时,射线工作人员应立即疏散公众,并保护现场,同 时立即通报本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部门,以便尽快排除事故。 (3)对于一般照射事故可由本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共同处理,有困难时应立 即通知设备生产厂家派专人处理。 ’ (4)参与事故处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必须穿防护铅服、戴铅 眼镜。本着尽可能避免较大剂量的照射,有关人员必须准确判断事故原因及排 除方案,使照射剂量降低到最低的水平。 (5)事故处理完毕,必须认真填写《y射线事故报告》。 4射线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时,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进行追 踪调查或要求当事人进行体检,调查内容包括该剂量块佩带期间射线工作量, 同期工作人员剂量状况等,并将结果反馈至卫生监督部门,以便作出适当处置。 (2)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月剂量超过规定值是因应急照射或其他异常原 因,或体检结果显示不宜从事射线工作时,应暂停其放射工作,成都消防维保施工单位应作 出适当的安置。 10.5射线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1)放射工作人员应熟知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wTMP002有关射线检验安全操作的要求。 . (2)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区域划定制度和y机准用制度,并妥善 保管相应记录。 (3)生产及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监督和检查射线检验工作人员的执行情况, 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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