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中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要求


 安全防护装置’
2.1.1常用安全装置
起重机的常用安全装置有:超载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偏斜调整
器和显示装置。幅度指示器,联锁保护装置,夹轨钳和锚定装置、缓冲器、风
级风速报警器等。
2.1.2其他安全装置
1)音响信号装置。各类起重机、升降机(含电梯)均应安装载人电梯应设音
响报警装置。
2)指示灯。起重机主滑线三相都应设指示灯,颜色为黄、绿、红,轨长>
50m滑线两端应设指示灯,电源主闸刀下方应设司机室送电指示灯。
3)照明灯。起重机驾驶室照明用24V/36V安全电压,桥架下照明灯用防振
动的深碗灯罩,灯罩下应安装1 0mm×1 0mm的耐热防护网,照明电源应为独立
电源。
4)防护栏杆。高于2m的工作位置应装设防护栏杆,护栏高度应≥1 050mm.
立柱间距应≤1 00mm,横杆间距为350mm~3 80mm,底部应装底围板(踢脚板),
走道板应采用厚度≥4mm花纹钢板,室内不应留有预留孔。
5)安全标志。额定起重量吨位标示牌应在醒目位置。
6)安全标志色。流动式起重机的外伸支腿,起重臂端、回转的配重,吊钩
滑轮的侧板等。
7)消防器材。起重机驾驶室、电梯机房应配备小型干粉灭火器。
2.2起重机械使用基本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做到专机专人。指挥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所指挥机车的性能和了解所吊构
件重量、现场周围环境。
(2)操作人员对起吊的构件重量不明时要进行核实,不能盲目起吊。起吊
连接在固定物上的物件,或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构件,及与地面冻结的构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后再起吊。
(3)起重机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起重机与架空输
电线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
(4)起重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精神要集中,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在
发现有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可以拒绝执行,要问清后再执行操作。在一极情况
下起重机司机设二个人,一个人在机上进行操作,一个在机车周围进行监护。
在作构件安装时可设高空和地面两个指挥人员。
(5)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要符合该机型的要求。
卷筒的钢丝绳要连接牢固,排列整齐。当钢丝绳全部放出时,卷筒上至少要留
三圈以上。
(6)起重机在吊重自由下降时,因重力的作用对起重机产生大的冲击力,
会造成机车的失稳倾翻,所以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中,不能带载自.由下降。
但也有些进口起重机中在采取降低额定负荷量等措施后可使用自由降落。
2.3移动式起重机的使用安全要求
(1)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
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2)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
造厂的规定。 .
(3)作业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
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4的规定,且必须设专人监护。
4)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加油时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油料着火时,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
扑灭,严禁用水浇泼。 .
(6)履带式起重机行驶时,回转盘、臂杆及吊钩应固定住,下坡时不得空
挡滑行。
(7)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
住,缓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
起重量的三分之二。
(8)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
丝绳收紧。
(9)汽车式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
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
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2.4桥式起重机的使用安全要求
(1)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2)起重机在轨道上进行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在作业区两端的轨道上用
钢轨夹夹住,并设标示牌。其他起重机不得进入检修区。
(3)业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起,切断电源。汽机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应停放
在指定地点,不得停放在运行机组的上方。
2.5卷扬机的使用安全要求
(1)基座的设置应平稳牢固,上方应搭设防护工作棚,操作位置应有良好
的视野。
(2)旋转方向应与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致。
(3)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他障碍物。
(4)卷简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对正。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
对平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对有槽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1 5倍。
(5)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作业时钢丝
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小于5圈:回卷后最外层钢丝绳应低于卷筒突
缘2倍钢丝绳直径的高度。
(6)作业前应进行试车,确认卷扬机设置稳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
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切合格后方可使用。
(7)作业时严禁向滑轮上套钢丝绳,严禁在卷筒、滑轮附近用手扶运行中
的钢丝绳,不得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不得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
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应用棘爪锁住。
(8)运转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进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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